yl7703永利(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yl7703永利(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5

  处发【2017004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团委:

    按照自治区教工委、教育厅要求,全区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转发各系、院团委,望认真组织评选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要求:

1、化学工程系、院团委限推荐1名,其他各系推荐1-2名。

2、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的标准须按照《通知》要求。

3、请各系、团委将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1732217:30前报送员工工作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秦勇峰     联系电话:09515181789  

    电子邮箱:120409093@qq.com

附件:

    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18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老员工(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3、员工先进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全区老员工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老员工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老员工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期间中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各高校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自下而上组织民主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组织参选人填写相关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2),签署公司党委意见,另以第三人称方式客观撰写参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并提供参选人两张以上数码照片。(材料要求见附件3

2、评选。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审分为入围、提名、考察、终评四个阶段。确定拟表彰名单后,在宁夏教育厅网站和宁夏老员工网站上进行公示。

3、表彰。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将对评选出的“老员工年度人物”适时进行表彰,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对其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成立由公司党委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事、教务、学工等部门参加的评选工作机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确保工作质量。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特别对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3、请各高校将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公示结果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个人数码照片,于2017327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员工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王庆伦   刘晓磊  

联系电话:09515559095   0951-5559096(传真)

电子邮箱:lxlamour@163.com

 

附件:1、全区普通高等学校 “老员工年度人物”推荐

名额分配表。

          2、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推荐表。

          3、推荐事迹类别及报送材料要求。

 

 

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  

                              

2017315

附件1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 “老员工年度人物”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名额

宁夏大学

3

宁夏医科大学

2

北方民族大学

3

宁夏师范学院

2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2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1

宁夏理工学院

1

银川能源学院

1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1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1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1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1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1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

   

25

 

附件2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推荐表

 

集团名称: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 生

年 月

 

(照片)

政 治

面 貌

 

籍 贯

 

学 历

 

院 系

 

联系电话

 

专 业

 

Q Q

 

  

(省级及校级荣誉)

 

 

 

 

 

150字以内)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审批意见

 

 

 

 

 

 

(盖  章)

 

                                                 

                     

备注:1、此表为正反页,可复印,各单位须提交一式2份。

 

附件3

推荐事迹类别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1.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6.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8.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先进事迹及所获省级、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参选人先进事迹,副标题为“XX集团2016年度老员工候选人事迹材料”。

2、参选人两张以上数码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材料纸质版(推荐表格和个人事迹材料、公示结果)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员工处1511办公室。

3 材料电子版(推荐表格和个人事迹材料、数码照片)打包发送,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统一为:学校—姓名—事迹类型。例如:宁大—张三—社会实践类,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友情链接

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电话:0951-5181555(院办) 0951-5181999(招办)

邮编:750021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3/12 17: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