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17】004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团委:
按照自治区教工委、教育厅要求,全区开展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转发各系、院团委,望认真组织评选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要求:
1、化学工程系、院团委限推荐1名,其他各系推荐1-2名。
2、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的标准须按照《通知》要求。
3、请各系、团委将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3月22日17:30前报送员工工作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秦勇峰 联系电话:0951—5181789
电子邮箱:120409093@qq.com
附件:
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工委 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工作部署,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二届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18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老员工(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3、员工先进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全区老员工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老员工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老员工年度人物”提名奖的老员工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学校期间中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
1、推荐。各高校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名额分配见附件1),自下而上组织民主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组织参选人填写相关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2),签署公司党委意见,另以第三人称方式客观撰写参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并提供参选人两张以上数码照片。(材料要求见附件3)
2、评选。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审分为入围、提名、考察、终评四个阶段。确定拟表彰名单后,在宁夏教育厅网站和宁夏老员工网站上进行公示。
3、表彰。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将对评选出的“老员工年度人物”适时进行表彰,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对其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推荐活动,成立由公司党委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事、教务、学工等部门参加的评选工作机构,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确保工作质量。评选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特别对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组织相关人员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3、请各高校将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公示结果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以上材料电子版、个人数码照片,于2017年3月27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员工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王庆伦 刘晓磊
联系电话:0951—5559095 0951-5559096(传真)
电子邮箱:lxlamour@163.com
附件:1、全区普通高等学校 “老员工年度人物”推荐
名额分配表。
2、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推荐表。
3、推荐事迹类别及报送材料要求。
自治区教育工委 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 “老员工年度人物”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校 名 称 | 推荐名额 |
宁夏大学 | 3 |
宁夏医科大学 | 2 |
北方民族大学 | 3 |
宁夏师范学院 | 2 |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 2 |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 1 |
宁夏理工学院 | 1 |
银川能源学院 | 1 |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 1 |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1 |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1 |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1 |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1 |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1 |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 1 |
宁夏工业职业学院 | 1 |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 1 |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 |
合 计 | 25 |
附件2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老员工年度人物”推荐表
集团名称: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 生 年 月 |
| (照片) | ||
政 治 面 貌 |
| 籍 贯 |
| 学 历 |
| |||||
院 系 |
| 联系电话 |
| |||||||
专 业 |
| Q Q |
| |||||||
个 人 简 历 | | |||||||||
曾 获 主 要 励 | (省级及校级荣誉) | |||||||||
先
进
事
迹 | (150字以内) | |||||||||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1、此表为正反页,可复印,各单位须提交一式2份。
附件3
推荐事迹类别及报送材料要求
一、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1.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2.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6.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8.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个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先进事迹及所获省级、校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参选人先进事迹,副标题为“XX集团2016年度老员工候选人事迹材料”。
2、参选人两张以上数码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3、材料纸质版(推荐表格和个人事迹材料、公示结果)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员工处1511办公室。
3、 材料电子版(推荐表格和个人事迹材料、数码照片)打包发送,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统一为:学校—姓名—事迹类型。例如:宁大—张三—社会实践类,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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