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大银院团发〔2017〕08号
关于举办2016-2017学年“五四”
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开拓创新。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若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届时举行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大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各系团总支按分配的申报名额(附件一)确定申报人选,认真整理形成申报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17: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报院团委赵佰斌处。
二、申报条件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按照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委员会编写的的团务工作手册中的评选办法执行。“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标准(见附件二), “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标准(见附件三)。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团总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支部、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申报的人选要进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系团总支要注意推荐对象的代表性。推荐的人选应主要来自基层,面向一线。
(三)各系团总支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五四表彰申报具体要求
(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由各系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评选,申报材料各系保存,只需向院团委提交汇总表;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材料直接交至院团委审核;
(三)各系需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选两名典型代表,制作2分钟视频;
(四)“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需制作3分钟视频。
(“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方法见附件四)
五、表彰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7年4月26日
地 点:学院操场
联系人:赵佰斌 13519597890
孟 园 15349600716
王 秦 18795390667
附件一:2016-2017学年“五四”表彰大会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标准
附件三: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标准
附件四:“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代表评选方法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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