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各学院:
为激励全体员工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引导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学校学风建设,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8-2019校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
1、评选范围
在公司注册学籍的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全体在校生和班级。
2、评选时间
4月15日至4月23日:各院组织初评,公示、上报;
4月24日至4月30日:学工处审核,评审小组审定,全校公示。
3、评选比例
三好员工按参评人数的1%评比,优秀员工干部按参评人数的0.5%评比,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数的10%评比。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员工评选标准
1、品德好: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好: 求知欲强,知识面广,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本学年各科成绩在80 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本学年内无补考、重修现象; 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在国家、区级各类学科(专业)、科技活动(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3、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三好员工基本条件。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85分以上,上学年无补考、重修科目;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担任各级员工干部一年以上,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且工作成绩突出,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1、有健全的班团组织,并且能发挥积极的作用;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
2、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义务性、公益性活动,在服务学院、服务社会活动中成绩显著;积极参加科技和校园文化活动,在学习、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呈现良好的整体素质; 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90%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学年内班级平均到课率不低于95%,且课堂纪律良好。
4、学年内全班同学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事故。
5、先进班集体评比指标体系参考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本次评选由个人、集体提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后报所在系,然后由各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评,并将结果在院内公示3日。
(二)各院将初评结果报学工处,学工处组织评审小组审核,将结果在校内公示3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批。
四、提交材料
(一)拟推荐的个人和集体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4、5或在员工处网站下载)和事迹材料(正反面打印)各一式两份(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推荐审批表及事迹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4号宋体,文内小标题用4号黑体。
(三)2017-2018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成立了以员工工作处、团委、各学院相关负责人为主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要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认真把关,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把审核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材料详实,按时上报。各院按照评优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时间将推荐的个人和集体的各项资料上报学工处。
(三)“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不得由一人兼得。
员工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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