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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2019学年“五四” 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7

 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开拓创新。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若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届时举行2018-2019学年“五四”表彰大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团总支按分配的申报名额(附件一)确定申报人选,认真整理形成申报材料。于20194月1917: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申报表》、事迹材料)报团委办公室(A5-214处。

二、申报条件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按照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委员会编写的团务工作手册中的评选办法执行。“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标准(见附件二),“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标准(见附件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团总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肃认真,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支部、团支部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推荐申报的人选要进经过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团总支要注意推荐对象的代表性。推荐的人选应主要来自基层,面向一线。

(三)各团总支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加强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通过推荐评选,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共青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五四表彰申报具体要求

(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由各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评选,申报材料各保存,只需向团委提交汇总表;

(二)“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申报材料直接交至团委办公室A5-214)审核;

(三)各需从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选名典型代表,制作2分钟视频;

(四)“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团务工作者”需制作3分钟视频。

“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方法见附件四)

五、表彰时间及地点

 间:2019424下午2:15

 点:集团图书馆楼前广场

联系人:刘俊博   15378965525

              乔丰源   17395081262

              高严雄   18309513717

                  苏     17395077817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委员会

                          2019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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